參考資料JIS G(1987)馬口鐵及馬口鐵原板
◆適應范圍
本規格適用于公稱厚度為0.15~0.60mm的低炭鋼一次軋制馬口鐵與馬口鐵原板(以下稱原板)及公稱厚度為0.14~0.36mm的低炭鋼二次軋制馬口鐵與馬口鐵原板。
備注:
1. 低炭鋼一次軋制馬口鐵及馬口鐵原板,是指在一次軋制后的低炭鋼上進行電鍍錫處理的馬口鐵及未進行電鍍錫處理的原板。
2. 低炭鋼二次軋制馬口鐵及馬口鐵原板,是指在退火后第二次軋制的低炭鋼上進行電鍍錫處理的馬口鐵及未進行電鍍錫處理的原板。
◆種類及記號
馬口鐵及原板的種類記號,依以下規定。
? 記號
馬口鐵及原板記號,如表1所示:
種類 | 記號 |
原板 | SPB |
電鍍馬口鐵 | SPTE |
(表1 馬口鐵及原板記號)
? 鍍錫量分類
電鍍馬口鐵有兩面鍍錫量相同(以下稱等厚電鍍)和兩面鍍錫量相異(以下稱差厚電鍍)之分。
? 鋼種分類
馬口鐵及原板鋼種按表11.1區分。
? 調質度分類
馬口鐵及原板調質度按表4.區分。
? 表面加工分類
馬口鐵及原板表面加工按5.區分。
◆鍍錫量
? 馬口鐵的附著量
馬口鐵的公稱附著量和最小平均附著量,按表2區分。但需鍍表2以外的鍍錫量時,由供需雙方協議商定。
? 鍍錫量標示方法
馬口鐵的鍍錫量標示,按表2所示。差厚鍍錫量標示按表2區分,先寫鋼板的正面或鋼卷外側面的鍍錫量,后寫鋼板的反面或鋼卷內面的鍍錫量。
? 表示兩面鍍錫量相異時的產品記號
差厚電鍍時,在薄鍍錫面或厚鍍錫面的任意面需作記號,標示方法如表3,其記號打印面及打印方法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并須在訂貨合同中明示。
種類記號 | 區 分 | 附著量標示記號 | 公稱附著量(g/m2) | 最小平均附著量(g/m2) | 原附著量標示記號(參考) |
SPTE | 等 厚 | 2.8/2.8 5.6/5.6 8.4/8.4 11.2/11.2 | 2.8/2.8 5.6/5.6 8.4/8.4 11.2/11.2 | 4.9 10.5 15.7 20.2 | # 25 # 26 # 75 # 100 |
差 厚 | 5.6/2.8 8.4/2.8 8.4/5.6 11.2/2.8 11.2/5.6 11.2/8.4 | 5.6/2.8 8.4/2.8 8.4/5.6 11.2/2.8 11.2/5.6 11.2/8.4 | 5.05/2.25 7.85/2.25 7.85/5.05 10.1/2.25 10.1/5.05 10.1/7.85 | # 50/25 # 75/ 25 # 75/50 # 100/25 # 100/50 # 100/75 |
(表2 鍍錫量)
備注:
1、附著量表示1m2的單面鍍錫量。但等厚最小平均附著量則表示兩面的附著量之和。
2、最小平均附著量是按13.1求出的3個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
3、舊附著量標示方法僅作參考。例: 2.8/11.2
2.8 --- 鋼板的反面或鋼卷的內側面的附著量
11.2 --- 鋼板的正面或鋼卷的外側面的附著量
記 號 | 打印方法 | 表示例 |
D | 在薄鍍錫面的任意一邊的邊緣部處打寬約2mm以下的連續線 | 5.6/2.8D |
A | 在薄鍍錫面打印記號,用寬約1mm的線繪成幾何原圖形 | 5.6A/11.2 |
在厚鍍錫面打印記號,用寬約1mm的連續平行線表示 | 5.6/11.2A |
表3 差厚電鍍標示方法)
◆調質度
· 一次軋制產品
一次軋制的馬口鐵及原板的調質度用洛氏硬度值(HR30T)表示。表4表示制造廠商的目標值。但表4以外的調質度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 二次軋制產品
二次軋制的馬口鐵及原板的調質度用洛氏硬度表示。制造廠商的目標值由表5表示。
記 號 | 目標、洛氏硬度(HR30T) |
T-1 | 49±3 |
T-2 | 53±3 |
T-2.5 | 55±3 |
T-3 | 57±3 |
T-4 | 61±3 |
T-5 | 65±3 |
T-6 | 70±3 |
(表4 一次軋制產品的調質度)
備注:
1、一次軋制的馬口鐵及原板的調質度本不能僅用單一的機械性來表示,在此采用最有用的機械特性指標洛氏硬度。
2、退火方法有箱型退火和連續退火,即使兩者的HR30T值相等,其硬度以外的機械特性也未必一定相同。因此需方想采用何種退火方法可以與制造廠商協商。若供需雙方協定采用連續退火方法時,在表4調質度記號后追加CA(例:T-4CA)。
3、表4原板的調質度,如果訂貨方無特別指定,考慮到因進行電鍍處理及電鍍處理前的保管條件而產生的時效硬化,可以低于表中數值。
記 號 | 目標、洛氏硬度(HR305) | 目標 彈性極限應力(參考) 軋制方向kgf/mm2(N/mm2) |
DR-8 | 73±3 | 56(550) |
DR-9 | 76±3 | 63(620) |
DR-9M | 77±3 | 67(660) |
DR-10 | 80±3 | 70(690) |
(表5 二次軋制產品的調質度)
備注:
1、二次軋制的馬口鐵及原板的加工性能,對其有影響的所有因素不能確切表示,在此采用最有用的機械特性指標洛氏硬度。
2、彈性極限應力為根據需要而測定的參考值,從附件2的彈性回復試驗中所求的換算彈性極限應力。
3、退火方法有箱型和連續退火,兩者的HR30T值相等時其硬度以外的機械特性未必一定相同。因此需方想采用何種退火方法可以與制造廠商協商。
◆表面處理
· 電鍍馬口鐵
電鍍馬口鐵的表面處理根據電鍍后的工藝,有電鍍后進行熔融作業而得到的光面和未進行熔融作業的麻面,再根據原板的表面處理按表6區分。
產品 | 記號 | 區分 | 特征 |
一次軋制產品 | B | 光 面 | 對有細紋且光滑的原板上的鍍錫層進行熔融作業而得到的有光澤的面 |
R | 粗面(石紋面) | 對有一定方向磨紋的原板上的鍍錫層進行熔融作業而得到的有光澤的面 | |
S | 銀 面 | 對粗純面原板上鍍錫層進行熔融作業而得到的有光澤的面 | |
M | 麻 面 | 對普通純現原楹上鍍錫層未進行熔融作業而得的無光澤的面 | |
二次冷軋制產品 | R | 粗面(石紋面) | 對有一定方向磨紋的原板上的鍍錫層進行熔融作業而得到的有光澤的面 |
(表6 電鍍馬口鐵表面處理區分)
◆化學處理
電鍍馬口鐵在電鍍工藝后進行化學或電化學處理。
◆表面涂油
電鍍馬口鐵在電鍍表面涂油。
備注:涂油油種有CSO、DOS或DOS-A等。
◆尺寸及板形
· 厚度及其允許偏差
1、厚度:馬口鐵原板的公稱厚度未滿0.50mm時板厚為0.01mm的倍數;0.50mm以上時板厚為0.05mm的倍數。2、厚度允許偏差 馬口鐵及原板的厚度允許偏差,相對公稱厚度為±10%。但是厚度的測定位置為兩邊起10mm以上的任意點。
二次軋制產品,將兩邊起6mm的位置測定的厚度和公稱厚度的偏差定義為寬度方向厚度允許偏差,其允許偏差為15%以下。
寬度方向厚度允許偏差(%)=(tn-t6)/tn×100
tn:公稱厚度
t6:從兩邊6mm位置的厚度
· 寬度允許偏差
寬度允許偏差相對指定尺寸 -0mm。但未切邊原板的寬度允許偏差相對指定尺寸為-0 mm。
+3 +10
· 切板的長度允許偏差
1、板材及原板板材的長度允許偏差
相對指定尺寸-0mm。但期望在-0mm以內。
+5 +10
2、鋼卷及原板鋼卷的長度允許偏差
鋼卷及原板鋼卷的長度允許偏差相對標示鋼卷的長度適用于表8。但實交易時不適用。
一組鋼卷數 | 長度允許偏差% |
1~4 | ±3.5 |
5~99 | ±3.0 |
100以上 | ±1.0 |
(表8 長度允許偏差)
備注:
1、長度允許偏差為依下式算出之值。
長度允許偏差(%)=[(標示鋼卷長度總和)-(實測鋼卷長度總和)]/(標示鋼卷長度總)×100%
2. 訂貨方對鋼卷及原板鋼卷的測定,訂貨者接受訂貨后剪切成板材進行產品加工處理時,通過剪切平均長度乘以剪切張數算出的長度加上剩余部分的長度而算出。剪切平均長度為隨機抽出最少20張板用0.2mm單位測定出算術平均值。另外,由供需雙方協定可以使用其他測定方法。
3. 訂貨方接受訂貨產品后原封不動進行產品加工處理時,鋼卷及原板鋼卷長度的測定,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4. 一組鋼卷指同一合同,同一種類,同一尺寸,同一鍍錫量。
? 軋制寬度的標示
軋制寬度標示記號有必要時,在標示板及原板板材軋制寬度尺寸數字后面加記號W。
例:832W×860
? 鋼卷內徑
鋼卷及原板鋼卷的公稱內徑標準為406mm, 419mm, 508mm。
? 直角度
鋼板直角度的偏差,一角點往其邊畫垂直線時,其與相反點的距離和垂線長度的比之值,其值不能超過0.25%。但希望在0.15%以下。
? 鐮刀彎
鋼卷及原板鋼卷的鐮刀彎,在任意1000mm內不能超過1.5mm。 ? 平坦度
板材及原板板材的翹曲、中浪、邊浪放在平臺上測定其高度,其值不能超過5mm。但期望在3mm以下。
◆質量
? 質量的使用
馬口鐵及原板的質量原則上按計算質量。但鋼卷及原板鋼卷由供需雙方協定可以使用實測質量。
? 計算方法
馬口鐵及原板的質量,根據指定尺寸按表9的計算方法算出。
? 質量允許偏差
板材及原板板材一組的質量允許偏差,用計算質量除實測質量和按表9所求的計算質量之差的百分比來表示,其值按表10。
計算順序 | 計算方法 | 結果的位數 | |
板材以及愿板板材 | 基本質量(kg/mm,m2) | 7.85(厚度1mm,面積1m2) | |
單位質量(kg/m2) | 基本質量(kg/mm,m2)×厚度(mm) | 到有效數字4位 | |
1張的面積(m2) | 寬度(mm)×長度(mm)×10-6 | 到有效數字4位 | |
1張的的質量(g) | 單位質量(kg/m2)×1張的面積(m2)×103 | 到g的整數值 | |
1個包裝的質量(kg) | 1張的質量(g)×1個包裝內的張數(kg)×10-3 | 到kg的整數值 | |
總質量(kg) | 各包裝的質量(kg)的總和 | 到kg的整數值 | |
鋼卷以及原板鋼卷 | 單位質量(kg/m2) | 板材以及原板板材的單位質量(kg/m2)×寬度(mm)×10-3 | 到有效數值3位 |
1卷質量(kg) | 單位質量(kg/m)×長度(m) | 到kg整數值 | |
總質量(kg) | 各鋼卷以及各原板鋼卷的質量(kg)的總和 | 到kg的整數值 |
(表9 電鍍馬口鐵表面處理區分)
質 量 | 允許差 | 摘 要 |
2以上不滿20 | ±5 | 同一合同的一種類、同一尺寸、同一鍍錫量為一組計算 |
20以上 | ±3 |
(表10 電鍍馬口鐵表面處理區分)
◆外觀
馬口鐵及原板要求厚度一樣,鍍錫面均一、平滑,而且不允許存在對使用有影響的傷痕,凹坑,折皺,銹跡及其它缺陷。但是鋼卷及原板鋼卷,一般無法除去缺陷,焊接部及若干不正常部分也許存在。
◆原材料
· 原板鋼種
原板的代表種類按表11所示。但需除此以外的鋼種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鋼 種 | 備 注 |
MR | 殘留微量成分少,優良的耐腐蝕性,廣泛用于包括容器材料在內的一般用途 |
L | Cu、Ni、Cr、Mo、其它殘留微量成分少,作為某種食品對耐腐蝕性具有特殊要求的容器材料使用。 |
D | 是AI鎮靜鋼,用于拉深加工和易發生呂德斯花紋(Luders LinesPattern)有加工。 |
(表11 原板的代表性鋼種)
· 錫錠
鍍錫馬口鐵所使用的錫錠,按JIS H2108(錫錠)的2種或具有與此同等以上的品質。
◆試驗材及試驗片
· 試驗材
試驗材,從同一種類,同一調質度,同一尺寸,同一鍍錫量的30t及其零數中抽取1張。
· 試驗片
從各試驗材中按圖3(省略)所示位置取鍍錫量
◆試驗
· 鍍錫量試驗
鍍錫量按12.2方法取3個試驗片的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求取。試驗方法可參考附1的任何方法。
· 硬度試驗
硬度試驗按12.2方法取試驗片,原則上不除去鍍錫層(含合金層),施行JIS Z2245(洛氏硬度試驗方法)洛氏30T硬度試驗方法,硬度各試驗片測定3次求取所有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
備注:
1、 對測定硬度值結果有疑問時,除去電鍍層再試驗
2、 試驗機使用Diamond Spot Anvil。
3、 因表面粗度的影響對硬度測定值有疑問時,研磨表面再試驗。公稱厚度不到0.20mm的馬口鐵及原板,施行JIS Z 2245的洛氏15T硬度試驗方法,按表12換算成HR30T。
(表12 硬度換算表)
HR15T | 換算HR30T | HR15T | 換算HR30T | HR15T | 換算HR30T | HR15T | 換算HR30T |
93.0 92.5 92.0 91.5 91.0 90.5 90.0 89.5 89.0 88.5 88.0 87.5 | 82.0 81.5 80.5 79.0 78.0 77.5 76.0 75.5 74.5 74.0 73.0 72.0 | 71.0 86.5 86.0 85.5 85.0 84.5 84.0 83.5 83.0 82.5 82.0 81.5 | 81.0 70.0 69.0 68.0 67.0 66.0 65.0 63.5 62.5 61.5 60.5 59.5 | 58.5 80.5 80.0 79.5 79.0 79.5 78.0 77.5 77.0 76.5 76.0 75.5 | 58.5 57.0 56.0 55.0 54.0 53.0 51.5 51.0 49.5 49.0 47.5 47.0 | 75.0 74.5 74.0 73.5 | 45.5 44.5 43.5 42.5 |
◆檢查
鍍錫量,尺寸,板形,質量及外觀必須適合3.、8.、9.、10.。